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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少儿保险有“三个注意”

中华经济网   来源:中金在线   发布时间:2008-09-01

  新华网重庆9月1日电(记者程正军)新学期已经来临,一些家长为孩子购买少儿保险以增加保障。重庆保险专家提醒,当前市场上少儿保险产品比较多,家长在投保少儿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。

  首先,少儿保险并非越多越好。由于少儿险比成人险便宜,于是,一些家长愿意为孩子多买几份少儿保险。对此,重庆的保险专家说,为防范道德风险,保监会特别规定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(一般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),而且少儿保险不能重复投保,因此,少儿保险的身故保障达到5万元或10万元即可。

  其次,少儿教育金保险期限不宜太长。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少儿教育金保险的现金返还方式主要有三种:一种是保单生效日开始,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;第二种是在约定时间开始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,主要针对高中、大学阶段的教育费用,多以附加险形式出现;第三种是在约定时间一次性返还,不仅能提供一定阶段的教育费用,还可以提供创业金、婚嫁金、养老金等生存金。专家建议,如果家长仅考虑为子女准备高中、大学以及留学阶段的教育费用,可以选择在约定时间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生存金的少儿教育金保险,而且保障期限不宜太长,一般保障到25-30岁即可;如果没有出国留学计划,可以不考虑涵盖留学金返还的险种,因为保障增加意味着保费的增加。

  最后,应注意少儿保险的豁免条款。“投保少儿保险,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保险产品,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,在合同期内,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,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,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。”重庆保险专家说,少儿保险的豁免条款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,还是直接出现在保险合同条款中,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。此外,各家保险公司对豁免的定义不一样,有的公司规定,投保人因意外或者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均可以豁免;有的公司则规定,只有投保人身故才能豁免;还有的公司规定只有意外身故才能豁免,疾病身故或者全残不在豁免范围之内。因此,投保少儿保险时应问清楚豁免条款的豁免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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