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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阳光灿烂少儿两全保险(分红型)

中华经济网   来源:中金在线   发布时间:2008-07-28

产品名称: 新华阳光灿烂少儿两全保险(分红型)
保险类别: 两全保险
保险公司: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投保年龄: 30天-16周岁
缴费方式: 年交、趸交。
缴费期限: 年交至被保
保障期限: 终身
产品特色: 险种介绍: 投保规则 : 1. 投保年龄:被保险人30天-16周岁。2. 保险期限:终身。3. 交费方式:年交、趸交。4. 交费期限:年交至被保险人十八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日止。条款内容:阳光灿烂少儿两全保险(分红型)条款。
保险责任: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,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 一、生存保险金 1、 被保险人生存至18、19、20、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将按各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0%给付“高等教育金”; 2、 被保险人生存至22、23、24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将按各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5%给付“深造金”; 3、 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将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50%给付“婚嫁金”; 4、 被保险人生存至30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将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给付“发展金”; 5、 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将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给付“养老金”; 二、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18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的,本公司将按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的6倍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效力终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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